2011年,浙江省继续贯彻“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扶大扶强、协调发展”的方针,抓好日常性监管,确保煤炭经营规范有序,重点培育规模龙头企业,适度发展新生优势企业,确保全省煤炭供给有效、市场稳定。
一、切实做好煤炭经营监管基础工作
(一)建立调入调出运行系统。建立煤炭经营企业调入调出运行系统,进行运行监测分析,提高行业监管部门对煤炭的应急反映能力。培训新设立的企业或工作岗位变化的人员,确保统计指标、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制定《煤炭经营企业调入调出考核评比制度》,对各市、县按月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年末给予通报表扬。
(二)强化项目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项目变更规定,制定《浙江省煤炭经营企业项目变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项目变更行为,其中特别严禁法人代表变更的同时进行实质性的股本转让,防止违规转让经营资格的行为发生。
二、扎实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动态管理
(一)认真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召开全省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工作会议,对全面检查方案进行布置讨论,会后通过报纸、文件、网站等三种媒体渠道同时向企业和社会进行公告,动态管理煤炭经营企业。
(二)规范资格延续审查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发布《关于煤炭经营资格延续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继续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按照规定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逐级对企业经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三)提高经营企业准入标准。认真贯彻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准入标准,更加注重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煤场的合理布局。新准入的企业必须有专门从事煤炭经营业务的长远计划并承诺两年后达到一定的经营规模。2011年新审批煤炭经营资格企业109件,2011年企业平均注册资本为1782万元,比2010年提高了12%;企业平均经营规模12万吨,比2010年提高了20%。
三、编制和实施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合理布局规划
(一)布置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下发通知,提出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合理布局规划编制总体原则、工作要求。召开地市监管部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落实规划编制工作。
(二)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如何形成供给保障可靠、市场流通有序、资源配置合理、交易成本下降、环境保护改善的经营流通体系,进行基层走访调研,在煤炭市场建设、集中储煤场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分区域规划研讨。根据各市上报的“十二五”规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召集了有关单位分区域进行规划研讨,重点对企业布点、煤场布局、集中仓储区域建设、企业规模发展等方面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
(四)按时上报和实施规划。在分析浙江省经济发展现状和煤炭经营企业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上报全省“十二五”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并按照国家“十二五”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规划有关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