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四川省首次召开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认真贯彻了全国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和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通报了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情况,交流了防治水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全省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各产煤市(州)要在今年10月前建设2—3个防治水示范矿井,2013年10月前,建设1—2个煤矿防治水示范县。
据悉,我省现有的1300余个矿井中,有许多已经发生多次业主变更。2009年至今,全省约800余家煤矿处于整合、扩能的技改阶段。对此,我省通过加强领导、制定和实施煤矿防治水技术标准、开展水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煤矿抢险排水的应急演练、加强水害应急抢险能力建设等措施,使我省煤矿防治水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煤矿事故总体下降过程中,水害事故也得到了初步控制,煤矿水害事故所占比例都稳定在较低位置。
另据了解,2006年至2011年,我省煤矿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57起,死亡326人,其中水害事故6起,死亡40人,较大以上水害事故占水害事故总量(18起)和死亡人数(51人)的33.3%和78.5%,在所有事故类别中是比例最高的。究其原因,主要是防治水技术资料不足,水情查明率不高;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应对能力不足;煤矿探放水手段相对落后,不能有效防范水害事故;企业主体责任亟待进一步落实;监管监察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据悉,下一步我省将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煤矿汛期“三防”工作;强化煤矿防治水基础资料的编制和落实;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水害防治意识和技能;加强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管理,严格地质报告审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等方面着手,树立“水害不治,矿无宁日”的思想,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良好局面,切实加大煤矿防治水害工作的监管监察力度,实行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落实“重大水患公开制度”,推行公开挂牌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当前正值主汛期,省安全监管局决定今年分两个阶段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第一阶段(5-7月)为自查整改阶段,第二阶段(8-9月)为监察验收阶段。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