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千家万户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经过长时间的酝酿,终于尘埃落定。与此同时,阶梯电价试行过程中的家庭人口差异和中西部首档电量差异等,仍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此,自治区物价部门给予了回应。
一、阶梯电价可否按家庭人口数确定电量基数?
答: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西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但是各户的家庭人口存在差异,广西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对此已有考虑,规定如果一个房产证对应住宅内有多“户”家庭合住,且其能够提供多个同一地址、不同户主的户口本,那么这些“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当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按分档原则调整居民阶梯电价每档用电基数,调整后的每档用电基数等于分档基数乘以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数量。
比如,老张有3个儿子,同住城乡结合部一栋自建小楼,老大、老二结婚生子后分别住二楼和三楼,老张和老伴与尚未结婚的小儿子住一楼。虽然整栋楼只有一个房产证,为“一户一表”,但事实上已是3“户”人家,如果老张和他家老大、老二能分别提供各自的户口本,那么,这栋小楼“一户一表”的用电量就将在原来的基数上乘以3,以高峰用电月份首档为例,190度乘以3,即570度,其他档以此类推。供电部门将自居民申请次月起给予调整每档用电基数。
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合住户,无论其持有多少个户口本,均按一户认定。
二、广西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为何不采取以年为计费周期?
答:按季计收电费更加符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以年为计费周期,一是将影响用电高峰季节移峰填谷和节能减排效果;二是按年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档会出现上半年居民用电量使用完低电价基数电量,下半年使用的电量电费支出突增,越接近年底,电价水平越高,容易引发用户纠纷;三是由于时间跨度大,对于流动性大的居民用户缺乏约束;四是按年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档,不利于平抑用电负荷高峰,不利于广西水电资源的充分利用。
三、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何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答:广西合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宗教场所生活用电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按平均提价水平2.08分/度调整。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自治区政府将督促电网企业加快对居民合表用电户“一户一表”的改造。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电网企业不得再向居民收取电表改造费。同时广西还将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监审,选择部分地区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逐步建立成本监管和约束机制。
四、应如何看待东西部地区第一档电量差异较大的问题?
答:这一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首先,东部地区城市化比西部地区高,西部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较多,西部地区较少。按照80%覆盖率,上海居民家庭户均月用电量为260度;而广西100度就可覆盖80%的居民。
其次,广西第一档电量从表面上看低于东部地区,但广西居民电价也同样低于东部地区,因而与东部地区相比负担差别不大甚至会低于东部地区。
此外,广西目前的电价水平与广西的一次能源相匹配(广西缺煤、缺油、缺气)。因此,依据当前各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是合理的,西部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今后电量标准还可以适当提高,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