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货挂牌交易资金统一由交易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进行结算;
2、 交易当日现货挂牌交易系统闭市后,买卖双方应按现货挂牌交易合同的约定进入交收流程; 如买卖双方选择自行交收, 应书面通知煤炭网, 煤炭网在收到双方书面确认后, 释放双方保证金。
3、 买方成交后2个工作日,补足全额货款。
4、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交收日前准备好相应的货物待买方到期提取。
5、买卖双方在煤炭网交割人员的协助下,货物交收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卖双方均应及时将货物交收情况通报煤炭网,卖方须通过交易系统填报《货物交收单》,买卖双方通过交易系统对交收货物数量确认无误后,煤炭网将买方 80% 货款划入卖方账户, 余款待买方对货物质量无异议及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再行划转;煤炭网同时释放卖方保证金。
6、 交收质量:
(1)买方提货前可委托煤炭网指定检验机构或自行选择检验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检验, 默认买方承担相关检验费用;
(2)买方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时,应在实际交收期截止日起_3 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煤炭网,并附检验机构的质检报告;
(3)若质检报告为煤炭网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则买卖双方需认可该检验结果;
(4)若卖方认可买方提出的货物质量异议的,则卖方承担相关的检验费用;同时,买卖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或向煤炭网申请调解;
(5)若卖方不认可买方提出的货物质量异议的,则由卖方协商买方委托另一家检验机构对封样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为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则买方承担相关的检验费用。否则,卖方承担相关的检验费用,同时,买卖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或向煤炭网申请调解; 调解未果的,诉诸法律。
7、 卖方应在实际交货日后__7___日内为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开具发票的,除非合同另行规定或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否则每逾期一天,卖方应按未开具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0.5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如卖方逾期超过 30 天仍无法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煤炭网将从剩余货款中直接扣除合同总货款的17%给买方,并将其余货款划至卖方帐户后,视为买卖双方已全面履行合同。
8、 卖方交货时,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数量间允许有± 5 %的溢短量,有溢短量存在时,以实际交货数量进行货款结算。
9、由于煤质的不稳定性, 实际交收商品与挂牌商品参数可能存在少量偏差; 低位发热量偏差在 100 卡以内视为正常履约; 偏差在 200 卡将以升贴水方式计算实际煤炭购销价格;超过 200 卡以上可认定为卖方违约,或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除非买卖双方另行约定补贴标准。
升贴水比例以 “成交单价/挂牌低位发热量 * 实际偏差卡数”为计算基准;例如, 挂牌参数为5000卡动力煤, 500元/吨;但实际质检为4860卡, 则升贴水 500/5000 * (4860-5000) = - 14元; 则结算价格为 486元/吨。
10、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所有权转移之前由卖方承担,所有权转移之后由买方承担。
11、交易商对其名下所有席位在煤炭网成交的合同负有履行合同和承担风险的责任。
13、交易商在交易中发生纠纷时,可自行协商解决,也可向煤炭网申请调解。争议各方经协商或煤炭网调解,达成协议的,由煤炭网监督协议的履行;若在争议发生后 10 日内,争议各方协商不成或煤炭网调解无效的,交易商应将争议提交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14、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煤炭网。
1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