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获悉,《山西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将于近日向相关单位下发,这是山西省首次出台此类政策,今后从事或拟从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必须提前进行此项评估。
同时,将开展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摸清全省煤矿企业瓦斯防治现状。
分级开展评估
该细则规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的对象,是从事或拟从事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其他山西省内的多层级煤矿企业,旗下的直属矿井及每个层级的全资、控股子(分)公司将一并评估,无需单独申请评估。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瓦斯防治与利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煤矿企业从事高瓦斯矿井的生产建设,必须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并备案。
按照细则分级评估原则,央企以及总部在山西省外的煤矿企业,均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瓦斯防治能力的评估,评估结果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备案。山西省内的煤矿则依省属、市属分别由省煤炭工业厅和各市煤炭局评估后,报省煤炭工业厅备案。
该负责人介绍,煤矿企业拟三年内,在山西省境内建设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要在新建矿井项目核准前申请评估;生产规模超过1000万吨/年或所辖(含控股)矿井不少于25个,并且有5年以上相关矿井生产经营经验,之前煤矿企业从事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建设的企业,并没有这个前置条件。
煤企瓦斯防治能力三年一评
细则规定,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有效期限为三年,煤矿企业要在有效期限前90日内,申请重新评估。
同时,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的话,相关煤矿所属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将由具备资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或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上述负责人表示,前期各相关煤矿企业要按细则要求,展开自我评估,并备齐安全生产系统设施情况、瓦斯防治方案、资金保障等相关资料,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将委托具有省或国家认定的,从事煤矿瓦斯防治技术资格三年以上的机构进行评估。
来源:能源局网站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