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8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6亿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并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相关手续,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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