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帮助地方大型煤炭企业平稳度过行业低谷期,成为摆在地方发改委面前的一道难题。除了积极协调煤电企业供需结构外,河南开始考虑减免地方煤炭企业部分费用支出,以确保地方煤企的成本和价格优势。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向平煤股份、神火股份等企业下发了《关于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是:自2012年8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对省内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暂缓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
"由于平煤股份在销售煤炭时,价格调节基金由购买方承担,因此暂缓征收价格调基金减轻了公司客户方的负担,也增强了公司产品在本省的竞争力。"平煤股份公告称。
地方政府暂缓征收调节基金对于企业究竟有多大利好呢?据神火股份公告,按其2012年生产经营计划,8至10月份计划销售原煤14.50万吨、洗选煤154.00万吨,经测算,暂缓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将导致公司少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4910万元,增加净利润3682.5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3401.78万元,折合每股收益0.018元。
至于"暂缓征收"的真实意义,神火股份证券事务代表表示,"暂缓征收"实为"不征收",而2012年11月之后是否会重新征收,要视有关部门届时的新通知而定。
来源:中国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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