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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推进煤炭大集团、大基地建设

2012/10/12 8:48:25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成为拉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保障国家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特别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加快煤炭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
  
  一是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作为工作的重点,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区煤矿数量由2005年的1378处减少到目前的598处,淘汰落后产能250万吨,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已于2010年底全部退出了市场。目前,全区正在推进年产45万吨以下的煤矿有序的退出市场。同时,自治区规定,新建工矿必须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最低规模120万吨,露天矿最低规模300万吨;其中新建褐煤矿最低规模要达到300万吨,露天矿要达到500万吨。目前全区年产120万吨的煤矿已经达到76%,资源回采率达到65%以上,单井平均年产能力由2005年不大40万吨提高到140万吨,原煤产量增至去年的近10亿吨。
  
  二是构建安全生产机制,煤矿的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设安全性煤矿。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力的促进了全区煤矿工业的安全发展。目前,全区质量标准达到国家一级的煤矿有78处,2011年全区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为0.051,较2007年下降了0.10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09。
  
  三是坚持开展新型煤化工项目的示范建设,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实施大煤化的发展战略,鼓励煤炭深加工,延长产业链。项目的工艺、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的领先地位,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四是坚持煤炭资源开发,与矿区生态环境治理稳步实施,矿区生态环境显著好转。矿区生态环境与治理是关系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矿山开发利益补偿和分配机制,全面实施矿山开发保护抵押保证金制度和绿化专项资金制度。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在煤炭灭火方面加大力度,确定了煤田灭火的三年攻坚方案,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谁投资”的原则,对煤田火区实行分类治理。目前全区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09亿元,完成复垦绿化4135万立方米,已发现的238处火区今年年底可基本达到熄灭程度。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我区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为我区加快煤炭工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煤炭工业将紧紧围绕《国家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保障全国煤炭生产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瞄准世界煤炭产业发展的先进水平,促进内蒙古煤炭工业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是不断推进大集团建设,“十一五”以来我区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始终坚持结构调整这条主线,全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和重组的工作。目前新的一轮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正在进行中,到2013年年底,我区地方煤炭生产企业数量将由目前的353户调到80-100户。在地方企业中,形成1-2户亿吨级、5-6户500万吨,15-16户千万吨级的煤炭生产企业。
  
  二是不断推进大基地的建设,按照“一个矿区由一个主体开发”的总体要求,自治区将坚持“西部适度建设、东部重点建设”的要求,保护性的开发阿拉善、乌海、鄂尔多斯棋盘井地区的无烟煤和焦煤,重点开发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地区的褐煤资源。经过努力,建设4个亿吨级煤炭生产基地,6个5000万级的煤炭生产基地。
  
  三是不断推进煤电用一体化建设。加快煤电用一体化建设是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我区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煤炭-电力-冶金、煤炭-电力-多晶硅-光伏制造、煤炭-电力-稀土新材料、煤炭-电力-煤化工、煤炭-电力-氯碱化工和氟化工、煤炭-电力-建筑陶瓷、煤炭-电力-云计算等“煤电用”一体化产业链,提高能源就地加工水平,加快能源密集型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位领导、朋友们,作为国家煤炭产业发展的重点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希望通过本次论坛,与煤炭行业的同仁们一道探讨研究煤炭工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促进国家重要绿色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建设,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内蒙古的应有贡献。
  
  来源:新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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