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结案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110号)的处理意见,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吊销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1年11月10日,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了国务院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提出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按程序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结案通知。
被依法吊销的师宗县私庄煤矿所持《安全生产许可证》(滇MK安许证字〔2005〕0735号),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负责收缴。同时,在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上公告。
云南煤监局要求,曲靖市煤炭工业局督促师宗县政府依法关闭私庄煤矿,提供该矿井的开采现状报告、实测图纸和遗留事故隐患的报告及防治措施,并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生产酿成事故。
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11·10”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结案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2〕11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云南煤监局近日发布公告,吊销师宗县私庄煤矿矿长张四兴的《煤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煤炭安全资格证云煤(2005)字第0156号),并且终身不得再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来源:云南煤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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