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发改委: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

2012/12/24 11:48:32       

      23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获悉,从今年年初实施的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将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发电用煤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专家认为在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发电用煤需求不旺的情况下,取消行政管控措施不会大幅推升煤炭价格和电价。

      发展改革委近日给各省区市政府以及神华集团、华能等国有煤炭和电力企业下发通知,宣布根据当前发电用煤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情况,解除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发展改革委同时要求地方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煤炭价格监测工作:山西、内蒙古、陕西等主要产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月监测主要煤炭生产企业的电煤结算价格、产量、热值、成本等情况。若电煤价格出现非正常变化,要及时向我委报告。

      对于个别地方违规设立涉煤基金和收费项目,加大煤炭生产和销售企业成本的做法,发展改革委重申,“地方各级政府不得采取行政手段不正当干预企业煤炭供销等经营活动。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对煤炭经营中的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去年11月30日,为遏制煤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发展改革委宣布,自今年1月1日起,煤炭企业供应给电力企业的合同煤价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同时主要港口5500大卡的市场电煤平仓价格最高不得超过每吨800元,而直达运输市场的电煤价格控制在不高于去年4月份的水平。

      对于取消临时行政干预措施后,一年来大幅下降的电煤价格会不会再次大幅上涨的问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张永军表示,现在煤炭价格没有多大上涨的压力,全球经济也不是特别景气,对电煤的需求不旺。尽管国内扭转了经济下滑的势头,但这一措施也不足以对电煤价格上涨带来过大的压力。

来源:大连日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