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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预解除:电煤价格市场化敲门

2012/12/25 8:47:11       

  日前,发改委下发《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取消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规定,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

 

  而解除电煤价格干预只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本报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还将针对“取消重点合同,推进电煤价格并轨”下发专项文件,彻底推进煤炭市场化;为指导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发改委还将下发相关工作指导意见。

 

  在此次煤炭市场改革中,我国取消存续已久的重点电煤合同,取消煤炭铁路运力配置。在2013年煤炭订货合同签订之际,煤炭、电力、铁路等部门将自行协商合同量、合同价格、铁路运量。

 

  解除临时干预

 

  解除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是煤炭市场化的第一步。

 

  2003年以来,煤炭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煤价不断上涨。同期,煤电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为稳定电价,国家多次出台临时干预煤价政策。最近的干预政策在20086月、7月;2011年底出台。

 

  2011年底,面对煤炭市场价格高企和发电厂亏损局面,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发电用煤价格调控的通知》。要求2012年合同价格上涨幅度不得超过5%;重点港口5500大卡电煤最高限价800/吨。

 

  限价令出台之后,由于煤炭市场需求回落,煤价由最高点860/吨一路下落。目前,环渤海地区5500大卡市场动力煤报价640/吨。在电煤市场宽松、煤炭市场化改革的格局下,国家取消价格临时干预。

 

  “解除煤炭价格干预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主要部分,国家层面还将下发电煤并轨的方案和指导意见。”接近并轨方案制定的人士说。

 

  目前,山西等地煤炭企业已经开始着手与下游用户签订合同。1221-28日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举行2013年煤炭交易大会,为煤电双方提供交易平台。

 

  山西境内电力企业人士称:“煤炭企业给出的方案价格高于去年。晋城煤业集团提价幅度最大,并且不与电企直接签约,要求电企找代理商签约。这样煤价上调和代理费两项合计提价100/吨左右。”

 

  煤电新博弈

 

  电煤价格完全市场化后,合同煤价怎么定?电价可否随煤价变化同步调整?这是煤炭市场化改革引发的新问题。

 

  煤炭行业协会希望通过健全区域煤炭市场,培育和建设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以提高煤炭企业在新交易模式中的话语权。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人士建议,“可以考虑分区域、分煤种确定煤炭价格。由同一销售区域内同一煤种的大企业先行与用户进行衔接,确定基本的价格和调整的幅度,为其他企业定价提供参考。”

 

  日前,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徐州华东煤炭交易市场、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共同发起的“全国煤炭交易市场合作组织”成立。

 

  官方机构的介绍是,上述合作组织的建立将推动煤炭市场化改革;有助于推动煤炭交易体系建设,完善煤炭交易规范及煤炭交易中心建设标准。

 

  但该组织的组建也有形成价格联盟控制煤价的嫌疑。发改委在《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中称,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

 

  在此次煤炭市场改革中,电力企业则希望同步推进电力价格改革。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在山西2013年煤炭交易大会上说:“实际上,电力企业支持煤炭市场化改革,支持煤电双方签订长期电煤合同。但是,解决煤电矛盾不能通过煤炭一方面市场化,必须配套电力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在电价没有完全市场化定价下,煤电联动是一个较好的政策。”

 

  代表电力行业诉求,中电联建议当前要加快电价改革,继续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理顺能源资源比价关系,加快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将真实的价格信号传导到终端消费者。

 

  “应清晰明确煤电联动的触发启动点,在电煤价格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下同步实行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联动,取消燃煤电厂自行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政策。经过多年自行消化高煤价,电力企业已经无力承担高煤价。”王志轩说。

 

  此外,中电联建议加快推进电煤流通领域体制改革,减少煤电中间环节,取缔“点装费”等不合理收费,维护市场秩序,降低电煤运输成本,打破地域壁垒,中央统一规范地方政府对煤炭基金的征收标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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