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省安委办获悉,云南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机械化的意见》要求,到2015年底,全省列入规划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实现采煤机械化和掘进机械化的煤矿数量要达到规划数量的100%。
据介绍,目前,云南省煤矿规模小、数量多、安全基础较差,落后的开采方法和工艺导致生产效率低、资源浪费严重、布局不合理、隐患整治难度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严重影响着云南省煤炭产业的发展。为此,省政府指出,全省煤炭行业要依靠科技进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典型带动、技术服务等多项措施,推动云南省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云南省煤炭工业加快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跨越发展,为推进桥头堡建设和工业强省战略提供能源保障。
《意见》要求,以“企业负责、市场运作、部门支持、政府引导”为原则,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推进机械化的煤矿予以倾斜;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对资源整合的煤矿及时划定矿区范围、变更采矿权、换发采矿许可证。优先将煤炭资源配给实施机械化的煤矿企业。同时,要淘汰落后产能,对不实施机械化改造、通过增加采掘工作面数量盲目扩大规模的煤矿,在生产能力核定时要严格予以限制;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不符合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开采技术、采煤工艺和装备,要强制性淘汰。各产煤地、有关部门要定期研究分析煤矿在推进机械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煤矿及时调整方案和改进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煤矿机械化顺利实施。通过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到2015年底,全省列入规划实施机械化改造的煤矿,实现采煤机械化和掘进机械化的煤矿数量要达到规划数量的10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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