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交通厅获悉,今年起,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执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在全国内河港中,太仓港第一个获批享受海港待遇。
据了解,太仓港享受海港待遇后,从大海进入长江、从长江进入大海的货轮不再需要同时向上海引航站、长江引航中心太仓站双向申请,将实现一次引航,在航交接,提高效率,节省时间。原先进出太仓港的船舶执行的是长江内河港收费标准,如今改为海港收费标准,与上海外高桥(600648,股吧)一视同仁,这也为港航企业节约了大量成本。对于船主来说,只要具有海运资格证,不需具备内河运输资格证书,也能进入太仓港运输。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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