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陕西省煤炭销售,拉动煤炭业经济增长,确保煤炭产业稳定发展,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临时决定,从2012年8月22日0点至2012年9月30日24点,对运输陕西省煤炭的货运车实行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此次减免对象为整车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煤炭的货运车辆,按收费站现场实测重量计算缴纳全额后折半收取,煤炭产地判断依据陕西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票据。
陕西省交通集团公司靖王分公司、榆林榆神煤炭公司作为此次举措的重要参与单位也将积极贯彻此项精神。
来源:榆林日报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