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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煤电合同摸索前行

2013/1/17 10:09:01       

  电煤价格双轨制取消之后,国家鼓励国内煤矿和电企签中长期合同。但作为首年,煤企与电企在签订合同时均在摸索前行。

  对煤企来说,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电煤价格市场化则更有利于他们的运营。以2012年的情况举例,6-7月国内煤炭市场极差,市场煤与重点煤倒挂之际,电厂纷纷推脱重点合同煤的兑现,导致煤企堆积了大量的库存。现在电煤价格取消双轨制了,签订合同更灵活,即使是签订长协价格,也在往市场现货价格方向倾斜。

  对进口贸易商来说,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没有了重点合同煤价格,国内矿方和电企的粘结性减弱,电厂不再受重点合同煤和国内市场煤的销售模式捆绑,进口煤与国内煤在电厂的机会均等;另一方面,取消了低价的重点合同煤,国内矿方在与进口煤的价格竞争当中可让利的空间更大,不排除2013年出现国内煤以低价抵制进口煤冲击的现象。

  而关于《指导意见》中的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中虽然明确提出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空间缩小至10%,但却未明确电煤涨价部分90%如何处理,而且也把电价上调的周期从以前的至少6个月为一个周期加长为以年度为一个周期。那极有可能出现当电煤价格上调达到5%以上,但周期尚未达到1年,这个时候电企就需要自己消耗涨价的部分了。

  因此,有电企表示,电煤价格变化频率加快,但电价变化趋势反而变慢,电煤矛盾有可能进一步激化。而煤矿方则表示,一直都是在强调煤价涨电价上调,却没有提到任何煤价跌的情况下,而这种情况在2012年已经发生了。去年环渤海指数5500大卡涨到800元/吨以上的时候电价上调了,现在煤炭价格已经落到635元/吨了,电价却没有任何变化。

  与2004年出台的煤电价格联动政策相比,此次《指导意见》并没有提出可实际操作的标准和方案,煤电价格联动在落实上仍面临困难。

来源: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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