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能过剩的“切肤之痛”迫使有关部门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的步伐。在昨天举行的工信部新闻发布会上,一个频频被提及的话题就是我国汽车、钢铁、水泥、稀土等九大重点行业的兼并重组。这是工信部、发改委等12个部委前天联合下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引发的自然反应。
根据这一意见,到2015年,我国将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在汽车等九大重点行业形成数量不等的“航母”式大型企业,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行业发展。有关专家认为,新一轮兼并重组有助于我国重点行业改变散、弱、小的状况,提升在全球的竞争实力,但必须以市场力量为主导,避免只靠行政力量的“拉郎配”。
兼并重组的宏大计划
这份意见对九大行业提出量化目标:到2015年,汽车行业,前10家整车企业产业集中度达90%,建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钢铁行业,前10家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60%,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船舶行业,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10强企业超过5家;电子信息形成5―8家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努力培育销售收入过5000亿元的大企业……这一蓝图可谓雄心勃勃。
备受关注的稀土行业目前也加快了兼并重组的步伐。内蒙古、江西、福建、广东等地都成立了地区性的稀土产业集团,稀土产业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工信部表示,将适时批准成立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产业集中度。对此,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牛犁表示,工业领域产能全面过剩,如果产业集中度高,企业很容易采取主动限产的调整措施,避免陷入恶性价格战,同时也能积蓄力量加大研发投入。
在工信部列出的九大重点行业中,钢铁行业对兼并重组的要求是更为迫切,因为去年是钢铁行业新世纪以来最困难的一年。
“有需求下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产能过剩的问题严重干扰了行业的正常运行。”工信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朱宏任表示。
“如果全凭市场力量自发调整,周期会很漫长,代价高昂。”牛犁认为,政府指导下的兼并重组,将调动各方资源加快调整的过程。他建议,新一轮兼并重组一定要注重技术进步,结合淘汰落后产能来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跨地域跨所有制重组成难点
其实,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已经提出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电解铝、钢铁、汽车等领域的产能过剩治理更是早已持续数年。但迄今,重点行业兼并重组依然进展缓慢。
去年1至11月,中国钢铁前10强集中度仅46.1%,比2011年49.2%的水平不升反降,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钢厂主动限产,而小钢厂为应对还贷压力还继续扩产。而在韩国,前4大钢企产业集中度是77.6%,日本前两大钢企集中度就达到77.6%。按照工信部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钢铁行业前10家集中度要提升至60%,业界普遍认为实现难度很大。
“区域内、同体制的企业整合相对容易,难就难在跨地域、跨所有制的整合。”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表示。以钢铁业兼并重组为例,河北钢铁集团的整合还算成功,但民营建龙集团对东北国企通钢的整合就以失败告终,最后改由同体制的首钢接盘。
在国内汽车行业,除上汽对南汽的整合外,兼并重组多年来鲜有成功案例,比如,长安汽车对昌河汽车的整合就波折重重。
“任何一家钢铁或汽车企业,都是当地政府的GDP支柱和财税支柱,谁会轻言放弃?”有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对地方政府的GDP考核不变,跨地域整合就比较难推进,也较难避免投资盲目性。
兼并重组不能搞“拉郎配”
重点行业兼并重组势在必行,但业界比较担心强行行政撮合导致“消化不良”。
在昨天的工信部新闻发布会上,朱宏任强调,兼并重组不是由政府实施“拉郎配”,但政府要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和提供服务。另外,兼并重组过程中,既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也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他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尊重规律、分业施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总原则,采用“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办法,扎实工作,力争尽早取得实效。
汽车专家贾新光提醒,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兼并重组或行政划拨方式存在很多弊端,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国际汽车行业的经验教训也证明,兼并重组不仅有利益的平衡问题,还有文化融合问题。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曹建海提醒,兼并重组更应注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而不是简单追求规模扩张。
来源:北京日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