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价格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在一个能源研讨会上表示,电价改革推进和电价制度完善,可将加快理顺煤电关系作为突破口,煤价市场化在前,电价市场化跟进。
能源改革一直以来雷声大雨点小,去年年底发改委、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电煤市场化破冰之旅开始,但两份文件对于电价市场化的推进并未给出答案,仅在《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最后提出,将继续加强对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煤炭期货市场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
今日中国能源研究会召开主题为“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的制度保障”研讨会,会上多位政府部门代表和企业代表对能源制度改革提出建议,其中国家电监会价格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表示,电价和电价政策的改革,关系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节能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电价政策是推动能源革命的保障之一。
“电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政策应该加快推进。”黄少中认为,电价改革面临的问题很多,阻力很大,因此改革应有新思路,选择能够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突破口来做。
黄少中表示,在他看来,加快理顺煤电关系是一个重要突破口,当前煤价市场化改革已经启动,电价市场化应及时跟进。此外,推进大用户直购电交易,以增量改革带动存量改革的方式来推动电网经销模式改变,都是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有利突破方向。
电力体制改革始于2002年的电改“5号文”,即国务院下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五大任务。去年是电力改革十周年,在经历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和粗糙的主辅分离后,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变得更加多元化,然而电力体制并未因此理顺,在煤价上涨周期中电力矛盾尤为凸显。
“放开市场,首先应该放开价格,如果这个最重要的信号不放开,怎么去引导竞争?” 世界银行[微博]驻华代表处能源经济学家彭喜明认为,价格改革应重于机构改革,过去中国电力改革侧重分拆主体,但分拆后价格不放开,只是形成了多家垄断企业,没有改变根本问题。
日前,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形成发电和售电价格由市场决定、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的价格机制。加大对电网输配业务及成本的监管,核定独立输配电价。改进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大力推广峰谷电价、季节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推进工业用户按产业政策实行差别化电价和超限额能耗惩罚性电价,实施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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