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消息 2013年1月份以来,长江海事局积极实施“六优先”措施,开辟电煤运输“绿色通道”。截至30日,已累计安全维护电煤运输780余万吨,较去年同比增加了59.2%,实现了辖区电煤运输安全、畅通。
今年,长江沿江省市电煤需求巨大,长江水运承担了其中大部分的运输任务,特别是随着春运、春节的到来,各地用煤、用电量不断增加,电煤运输进入高峰季节。1月份长江海事共维护电煤运输780余万吨,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90万吨,增幅达59.2%.但由于目前长江处于枯水期,大型船舶不能满载运输,又加之近期长江沿线雾霾天气频发,很大程度影响了电煤船正常的船期,电煤需求缺口加大,安全运输保障压力骤增。
为保障电煤水上运输的安全、畅通,长江海事部门对电煤船优先安排计划、优先引航、优先进出港、优先靠离、优先装卸、优先过闸。积极为电煤船舶提供航道、水位、气象安全信息,及时发布恶劣气况下的安全预警预控;实行24小时值班签证,部分站点实行电煤船现场签证;开通三峡过闸的煤炭运输专闸,电煤船舶随到随过,尽量缩短待闸时间;开通电煤船“船舶安检预约电话”,对需要安检和复查的煤炭运输船,全部安排在到港装卸期间进行;加大对电煤船舶靠离泊及装卸作业现场维护力度,实现电煤运输、装卸安全、有序、畅通。
此外,针对中游浅水,长江海事部门还派驻专人、专艇驻守过驳减载基地,严查电煤船舶吃水情况,提高过驳转载效率,为电煤运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来源:长江海事局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