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煤炭业设准入门槛 力挺煤电路港一体化

2013/2/5 9:30:19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月4日发布了共同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在产业准入方面,修订稿根据地域情况设立了不同的准入标准。

  对此,业内研究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进一步加强煤炭企业整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煤炭企业的准入条件,有利于我国煤炭资源的合理、有效开采。因为只有具备较高资质的企业,才能在煤炭开采过程中,充分对煤炭资源进行开采,避免了对煤炭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

  数据显示,2012年,煤炭供给相对过剩的问题较为突出,在9月有关部门发出“限产令”后,四季度原煤产量同比增速仍继续加快。2012年全国原煤产量为38.5亿吨,再创新高,同比增加3.4亿吨,增长9.64%。其中,一季度为8.6亿吨,二季度为10.9亿吨,三季度为10.1亿吨,四季度为8.9亿吨。

  业内人士表示,煤炭是我国经济发展之能源基础,其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已接近70%。上述数据表明仍有部分产能在陆续释放,这一状况对煤炭产业的稳定发展非常不利。在目前的煤炭经济形势下,煤炭行业应主动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严控产能集中过快释放,稳定供给。

  因此,修订稿在产业布局方面,明确提出了“控制东部地区煤炭开发强度,稳定中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的思路。

  修订稿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电力、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

来源:证券日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