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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阶梯电价首次年度跨转“跳阶”

2013/2/27 9:13:53       

     春节长假过后,不少安装智能电表的居民在购电时,发现电表似乎被多扣了钱,然而北京电力公司解释,由于政策和技术原因,去年下半年已经达到第二档及以上用电量的,在今年购电的时候需要补交差价,并不存在多扣电费的情况。
 
     补交
 
     去年半年用电超1440度
 
     北京市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即一户居民全年不超过2880度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0.4883元/度,由于2012年阶梯电价执行为6个月,对应的当年分档电量标准为1440度。市电力公司营销部王艳松处长表示,如果智能电表用户遇到今年购电时被多扣电费的情况,都是去年下半年用电超出1440度,达到第二档或第三档电价的用户。
 
     王艳松解释,智能电表购电时是“直接存钱”,当月居民用一度电,从智能电表中扣除一度电的电费。由于政策及技术原因,电表并没有实现“跳阶”加价电费的自动扣除,目前电表本身只能设定每度0.4883元的第一档电价,如果居民当月出现“跳阶”电量,但电表中扣除的仍然是0.4883元/度,“跳阶”加价电费将在下次购电时一次性补齐。
 
     “跳阶”
 
     与用户用电量直接相关
 
     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用电大户都有出现“跳阶”的可能,通常用户不会在电表里存很多钱,出现了“跳阶”都需要补,政府在制定阶梯电价时是考虑一档电量可满足80%市民的用电需求的。是否因为去年是按照半年计算,就出现了补交现象?这位负责人表示,去年虽然是按照半年计算,一档电量是240×6=1440度,今年全年一档电量是240×12=2880度,所以是否出现超阶电量与时间没有关系,与用户用电量直接相关。一档电量覆盖80%左右的市民,还有20%是存在“跳阶”可能的,只不过是第一次按半年度结算出现了需要补交的问题。
 
     算账
 
     累计购电分档计算电费
 
     智能电表用户张女士今年春节后购电时,她发现账户被多扣了153元,这153元实际上就是2012年第二档、第三档的“跳阶”加价电费。那么智能电表用户的用电是如何计费的?加价电费又是如何算出的?以张女士为例,张女士家2012年下半年使用的1440度及以下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0.4883元/度),1441度到2400度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0.5383元/度),2400度以上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0.7883元/度)。
 
     截至2012年9月,张女士家的累计用电量为1650度,已超过一档分档电量标准,但所有1650度电智能电表全部按一档0.4883元/度实时结算,当月有210度电实际上应该按照0.5383元/度计算,这部分电费就少算了10.50元钱。以此类推,到去年11月份,张女士家的累计用电量达到2430度,又超过二档分档电量标准。截至2012年12月,张阿姨家三档用电量为350度,二档用电量为960度,一档用电量为1440度,下半年累计用电为2750度。由于表计已结算电费2750×0.4883=1342.84元,还需在2013年购电时补交960×0.05+350×0.3=48+105=153元的阶梯差价电费。
 
     2013年,如一户居民家庭在一年内累计购电量为5000度,居民在计算电费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其中2880为年度第一档电量上限;4800为年度第二档电量上限):2880×0.4883+(4800-2880)×(0.4883+0.05)+(5000-4800)×(0.4883+0.30)=2597.5元。
     提示
 
     智能表用户可享受免费短信
 
     去年实行阶梯电价后,本市8成以上居民电费没有增长,去年已购但未用完的电量,可结转到今年继续使用。对于已购未输入电表的电卡中电量,如果用户想退购,可到市电力公司网点办理退购手续。但去年内未购满的低档电价电量额度,跨年不结转,今年将按当年的购电量从新计算分档电量。
 
     市电力公司提示,如果居民家中用电量较大,可能会产生阶梯差价电费,居民在下次购电时可根据需要预留出这部分电费。仍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客户编号或智能电表表号查询阶梯差价电费的其他信息,还可以提供手机号码开通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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