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5日,乌鲁木齐44家堆煤场已关停15家,剩余29家将在本月底前全面关停。
15日,乌市重点建设项目督查指挥部召开了乌市堆煤场关停整治情况新闻通气会。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志斌介绍,这44家堆煤场全部为工业用煤,不会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对于清洁能源、热电联产无法覆盖,冬季仍需暂时使用煤炭的区域,指挥部已要求各区县政府建立设施完善的供煤点和有效的配送机制,供煤点必须采取密闭措施,销售低硫煤。
张志斌介绍,分布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的20家堆煤场,储煤量为8万吨,目前已彻底关停15家,剩余北站区域3家堆煤场正在联系铁路部门向疆外进行清运,两家兵团企业正在协调关停中。
米东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的24家堆煤场,储煤量达130万吨,将于本月底前逐步完成关停及清运工作。
市环保局监测监察处处长郑斯超介绍,通过对堆煤场整治及建筑工地的管理,加之雨水多的原因,今年4月份,乌鲁木齐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
据介绍,非采暖期,无组织排放的扬尘等颗粒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十分严重。城市周边以堆煤场为主的各类物料堆放场地露天堆放,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以及遇到大风天气产生大量粉尘,是乌鲁木齐PM2.5的源头之一。
张志斌说,督查指挥部将在月底前再次进行督查,同时要求已关停的堆煤场及时进行环境整治及绿化建设,防止已关停的堆煤场死灰复燃。
来源:新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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