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将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方案》内容包括48项具体工作分工,涉及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创新流通方式、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和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等15部分。
为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分工负责“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构建全国骨干流通网络,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商贸中心、专业市场以及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
《方案》要求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完善认证、支付等支撑体系,鼓励流通企业建立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创新网络销售模式,发展电话购物、网上购物、电视购物等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
为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方案》要求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建设和改造一批具有公益性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以及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等,发挥公益性流通设施在满足消费需求、保障市场稳定、提高应急能力中的重要作用”。
《方案》要求建立由商务部牵头的全国流通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加强对流通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来源:新华08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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