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平顶山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就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监管发出通知,要求各产煤县(区)深入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隐患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说,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对煤矿瓦斯、水害、火患、顶板等易引起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开展对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检查,对不正确安装探头、传感器失效等情况进行处罚,使监测监控系统真正发挥作用。要严查煤矿驻矿人员履职情况,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带队的10人驻矿监管责任制,对煤矿实行24小时全过程监管,盯死看牢,严防死守。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以煤矿停工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培训等为重点,开展全方位的执法检查,昼夜巡查,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偷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备好各类防灾物资,落实雨季“三防”各项制度,杜绝淹井事故的发生。
通知说,要继续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安全监管。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严格落实10人驻矿责任制,做到包矿领导、驻矿人员“两到位”,现场监管“五控制”,确保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来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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