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转型的一项重大改革。“营改增”的指导思想是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旨在减少了企业重复纳税的环节,实质是一项减税政策,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改增”实施初期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增加是完全可能的;随着时间推移,更多新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购置进项税准予抵扣,实际税负应该低于征收营业税的税负。现在的税负差异是理论与实际的差异,从长远看,通过抵扣迭加,有利于交通运输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然而,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的复合型服务产业。在执行营业税制度时,将物流业务划分为交通运输业与服务业两类税目,运输、装卸、搬运税率为3%,仓储、配送、代理等税率为5%;国家为扶持物流企业发展,特别是原本就有部分物流企业在进行差额的营业税试点,实际税负仅为1.8%左右,没有达到理论税负3%。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税率为11%,物流辅助服务适用税率6%;理论计算税负也就是3%左右。由于会计怕麻烦,把物流辅助服务和货物运输业没有分开核算,导致都按11%计征,显然税负会加重,预测会达到4.5%左右,并不完全由“营改增”税制改革造成的。物流企业现在能开增值税发票,这为下游企业提供进项税,应该能在某种程度上为物流企业,在市场议价方面提供一定的主动权。特别是车辆等固定资产购置进项增值税税准予抵扣,“营改增”非常有利于物流企业长远发展。“营改增”政策的实施,短期内物流企业税负可能会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的进项税准予抵扣,长远看税负是降低的,有利于物流企业的持续发展。物流企业的兼营特点,需执行两档税率,这也迫切要求物流企业更加注重会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内部会计核算,进行企业账务系统改造和会计核算流程再造,搞好票据管理,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物流辅助业分开核算,便于执行新税制。同时,从国家层面上,需要有关部门加强调研,不断完善“营改增”的政策,由于新增固定资产进项税准予抵扣,因此,应该将交通运输业的存量资产,可以进行模拟测算出进项抵扣税,准予抵扣,有利于原有物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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