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近日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采取措施,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
长春市从控制燃煤总量入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通过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或限制区等方式,积极推广“煤改气”。目前,吉林市发改委、公用局、环保局等部门已研究拟定了“煤改气”工作方案,今年将选取10座小锅炉进行“煤改气”试点,2014年将全面铺开。
目前,长春市政府正研究制定政府补贴、减排奖励、以奖代补等政策,加快推进对“煤改气”锅炉置换、集中供热并网,推动解决老旧锅炉房、弃管锅炉房等大气污染治理难点问题。
长春市向吉林省申请实施省市联动,把省会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纳入省市两级政府的重要日程。加强部门协作和市区联动,将有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各企业,实行属地负责、目标管理。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分期检查考核,定期综合评估,及时发布各县(市)区、开发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顺次排名,逐一通报,并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
来源:能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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