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晋城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3年冬季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用煤供应工作。
供热用煤供应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实施,供煤标准按供热面积每平方米25公斤煤计算。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用煤供应范围包括市区管网集中供热企业、区域性集中供热企业、市属单位自供小区以及未纳入管网集中供热的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冬季取暖用煤。
会议要求,承担供煤任务的煤炭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足够的煤源供应,按规定时间完成下达的供煤任务;要保证供煤数量和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坚决杜绝劣质煤进入市区污染环境;要确保运输畅通,优先保证公益机构和弱势群体,优先安排煤源、优先安排运输,切实做好今年市区居民集中供热用煤供应工作。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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