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自治区发改委下发《关于委托地(州、市)发改委审批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明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2009年8月1日以后核准的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国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如果是2013年9月1日以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同资源区执行相应标杆上网电价。”自治区发改委相关人士说。
此次所下放的审批权从2014年1月1日起暂执行1年,期满后根据执行情况另行通知。上网电价指电网购买发电企业的电力和电量,在发电企业接入主网架那一点的计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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