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获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江西省政府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对国务院决定下放至省的行政审批项目,省本级承接24项,设区市承接2项。
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1、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
2、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3、具有法人资格的全省性社会团体及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
4、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5、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变更登记
6、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注销登记
7、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的审批
8、由地方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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