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煤炭运输 -> 运输新闻 -> 公路运输

山西省高速3月5日起一年内禁止危化车辆通行

2014/3/12 10:11:55       
    自2014年3月5日零时开始,至2015年3月5日零时止,山西省所有高速公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目前,河北高速交警协助山西交警在石太高速井陉西主线站、保阜高速龙泉关主线站、青兰高速冀晋主线站、宣大高速冀晋主线站劝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如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听劝阻通行山西高速公路,山西公安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
 
  为避免高速公路省际站口出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滞留、停车观望等影响安全的情况,河北高速交警提示危险化学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人要科学规划运输线路,选择其他道路行驶。
 
  政策源头
 
  2014年3月1日,在山西省晋济高速岩后隧道内,一辆运载甲醇的重型半挂车被追尾,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违规作业,移动车辆后导致甲醇泄漏燃烧,截至目前已造成13人死亡。会议指出,这起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代价沉重、教训深刻,目前已成立由省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事故调查组。从初步调查情况看,暴露出一些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缺失、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反映出部分地区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不彻底,日常安全监管执法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低等诸多问题。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