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至国家煤炭资源税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日止,我省继续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煤炭两项资金”)。“煤炭两项资金”是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政策措施试点中的两项经济政策,2007年10月启动实施,为我省煤炭企业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转产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自2012年以来,煤炭市场持续低迷,我省煤炭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境,省政府及时出台了“煤炭二十条”政策调控我省煤炭工业形势,其中一项措施即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全省煤炭企业暂停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这项政策一定程度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企业利润空间,取得了较好的政策效果。
来源:三晋都市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