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山西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已经正式出炉,淘汰对象涉及炼铁、炼钢、水泥、焦炭等七个行业的45家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4〕131号)要求,近日,我省下达了2014年度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七个行业的45家企业。
2014年,我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105万吨、炼钢320万吨、水泥118.8万吨、焦炭678万吨、电力57.4万千瓦、电石23.6万吨、铁合金8.13万吨。这些具体任务关联到全省45家企业,其中包括炼铁行业的山西省新临钢铁有限公司、水泥行业的五台县宏泰水泥有限公司、电力行业的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等。
据了解,5月16日前,我省会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及设备,并在相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告相关企业名单。今年9月底前,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且不能向其他地区转移。
10月底前,我省将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11月底前,我省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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