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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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部门 |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
设 定 依 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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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 |
财政部 |
国土资源部 |
《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
取消 |
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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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 |
安全监管总局 |
无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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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 |
安全监管总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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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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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 定 依 据 |
处理决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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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土资源部 |
煤炭开采审批 |
国土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
改为后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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