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山西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规定2014年12月1日起,我省开采的原煤停止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相关征收管理部门限期对欠缴基金进行清理入库。
2006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我省列为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地区。2007年3月,我省通过并公布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征收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了形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的内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机制和煤炭城市转型及重点接替产业发展援助机制,从而促进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该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
根据此次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停征及清理欠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截止时点为2014年11月30日,截止日之前所开采或收购的原煤,按原政策规定征收或代扣代缴基金;截止日之后所开采的原煤,停止征收基金。从2014年12月1日起,基金代扣代缴环节和基金铁路运输环节、炼焦用煤环节及出省口煤焦管理环节的查验补征工作一律停止。
基金代征、查验补征及稽查部门按工作职责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部署本部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全部清理欠缴工作。(来源:山西新闻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