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12月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说,我国将完善环保、水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能源、社会事业等方面价格政策,鼓励社会投资进入重点领域。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针对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提出了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
国家将主要从五个方面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加快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二是完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三是加快改进市政基础设施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四是理顺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适时调整煤层气发电、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政策。五是改进社会事业价格管理政策。(来源: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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