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指出,2015年的煤、电企业供货合同将采用“年度定量,月度定价”的模式。金银岛财经认为,“定量不定价”的模式或令未来的长协谈判流于形式,煤市定价权或逐步交由更具市场化的期货市场。
12月29日,神华销售集团董事长毛中胜与中能集团、京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电力、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等5家集团的主要领导,现场签订了内蒙古区内煤炭年度长协合同共4874万吨,但会议并未透露合同的签订价格。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合同价格可能是在530元/吨,但“年度定量,月度定价”的合同模式使得最终结算价或将随行就市——根据结算月的约定价格进行结算。此次长协的签订,对煤价没有明确的约束力,只是定下了明年的供应量。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执行董事师秋明表示,动力煤市场化定价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今后不可能再回到计划定价的年代了。而且,实践证明无论是政府定价、指数定价还是买卖双方协商定价,都不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师秋明认为,动力煤期货定价机制是合理、有效并且容易被行业内所接受的定价模式。期货有其客观性、真实性,只有期货能既反映即期价格有反应预期价格。期货所反映的未来预期价格对产业链的所有参与者的帮助是其他定价模式所不能取代的。
金银岛财经认为,此次煤电企业“定量不定价”的合同模式,将削弱长协谈判的重要地位,计划定价的时代亦将逐渐远去。今后煤炭市场的定价权或将逐步交由更具市场化特征的期货市场。 (来源:金银岛财经)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