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在“十二五”期间高速发展,依照国务院在2012年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预计到2015年底,投产和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有望超过300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将达到1亿吨/年。
预计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接近2亿吨,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也将突破2.3亿吨。《规划》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达到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5%,其中东部地区达到48%以上。这是国家首次对垃圾焚烧处理做出明确要求。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为了改变能源结构,实现经济转型,我国应从政府宏观调控层面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发展空间不容小觑,未来发展前景可期。
近年来,我国垃圾焚烧处理利好政策频频出现,仅在2012年就出现了对垃圾焚烧发电具有不平凡意义的两大政策。除上述《规划》外,同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吨垃圾焚烧发电280千瓦时以内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超过部分按当地电网标杆电价执行。该政策规范了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价格,直接利好企业,被誉为垃圾焚烧行业走向规范化的里程碑。
傅涛认为,虽然焚烧并非垃圾处理处置的唯一出路,但是,如果选择焚烧,就一定要选择真正高标准的焚烧,接近零排放,甚至部分指标实行零排放的标准,所有排放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2012年我国生活垃圾清运量超过了1.7亿吨,已运营垃圾焚烧厂达到138座,焚烧处理量超过3500万吨/年,跃居世界第一。2013年起,我国垃圾焚烧发电市场的热度持续攀升,各大环保上市公司利用资本优势,深耕垃圾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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