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进口煤炭2113.4万吨、货值10.2亿美元,同比重量下降4.4%、货值下降27.5%。据分析,内蒙古2014年煤炭进口量下降,政策性限制是主要原因。
2014年9月15日,为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缓解国内煤炭产能过剩局面,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6部委联合印发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5年1月起,限制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高灰分高硫煤。
2014年10月15日,我国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分析认为,在当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调整结构的大背景下,恢复煤炭进口关税有助于控制煤炭消费量,并与国内煤企整顿行动形成合力。另外,国家发改委会议部署将去年的煤炭进口减少5000万吨,其中华能、国电、大唐等五大发电集团被要求缩减煤炭进口量,而神华集团则被要求停止进口煤。(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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