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条件的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资源矿业权重组的,可按自有矿权为新建转化项目配煤。对转化企业控股重组合法煤矿的,煤矿周边不宜单独设置矿业权边角资源可配置给现有煤矿整合开发。”近日,自治区政府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重组有关事宜的通知》。记者获悉,通知还要求转让股权、矿业权的,可不再履行审批程序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并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
通知的下发及实行可有效解决现有违规煤矿建设问题,促进新建煤电、煤化项目与其整合重组;可解决滞留在企业的探矿权问题;解决煤炭转化项目与煤矿建设不对应、不同步问题,促进转化项目与已拥有矿权但没有转化项目的煤炭企业进行重组,既能有效、稳定化解过剩产能,又能解决转化项目的煤源问题;通过政策引导,推动煤炭转化企业配置的煤炭资源与合法煤矿进行资源置换或资源组合,延缓新配煤田开发进度和产能释放,化解现有产能过剩。(来源:内蒙古晨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