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7月至10月施行的陕西省境内高速路过路费减半政策后,陕西省政府再次发力救市,省内高速公路将继续对煤炭运输车辆减半收取公路通行费。
受煤炭市场大环境疲软的影响,今年上半年陕西省煤炭产销虽有所增长,但煤炭企业及贸易商经营仍较困难。为了促进全省煤炭生产和销售,经陕西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运输陕西省煤炭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
据了解,此次减免时间为2015年7月7日8时-2015年10月25日8时,封闭式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行收费站出口时间为准。减免范围则包括全省高速公路,含陕西西铜公司管理的西安至铜川公路。
享受此次减半收费的对象包括整车(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兰炭占该车核定载重量80%以上)合法装载陕西省生产的原煤(块煤、粉煤)、兰炭(包括韩城市生产的焦煤,下同)的货运车辆,不含运输矸石、蜂窝煤和其他经过化学工艺进一步加工的煤炭产品和副产品的车辆。超限车辆不予减免,全额缴纳通行费。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车辆,按收费站现场实测重量计算缴费全额后折半收取。减征后缴费额以2.5元/车次为累进计算单位,进五取整,享受减半征收政策的车辆,不再重复享受“三秦通”5%的优惠政策。
近日,榆林煤炭市场出现“买煤容易车难调”的状况,其主要原因,6月以来,出现多地公路补修拓宽的情形,致使运煤车辆不得不改道高速,但是高额的高速过路费让司机师傅们根本承担不起,所以许多司机选择暂时停运。这才出现了运费上涨仍然调不到车的情形。
此次,运煤车高速路收费减半政策或将改善榆林煤炭市场物流窘境,降低运营成本,让暂时停运的拉煤车再运转起来。但是,各收费站应该在实施之前,总结去年由于“减半政策”导致多路段交通阻塞、运煤效率降低等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解决方案,确保该政策能够切实减轻运煤司机负担。
来源:榆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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