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已于6月18日向咸阳市财政局有关专户缴纳了1580万元环保罚款,企业已提交撤诉申请,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也为此下达了撤诉裁定书。
6月10日,陕西煤化反将咸阳市环保局告上法院。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从获得的起诉书显示,原告陕西煤化认为,环保局对其作出的处罚存在“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行为明显不当”五大事实,因而请求法院撤销相关处罚;其中,有关新环保法中按日计罚程序如何实际操作成为起诉焦点。
从去年年底至今,围绕陕西煤化能源咸阳长武县煤机二甲醚化工项目的环保问题不断发酵。陕西天价环保罚单事件正演变为一场“诉讼大战”。
今年4月15日,咸阳市环保局启动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程序,向陕西煤化下达了1月8日至2月13日为期37天按日连续计罚的740万元罚款。5月6日,根据3月27日现场核查情况,再次向该企业下达了2月14日至3月27日为期42天按日连续计罚的840万元罚款,二者合计罚款1580万元。
6月10日,陕西煤化对外发出“严正法律声明”称:咸阳市环境保护局针对本公司作出的咸环罚字(2015)174号处罚决定和咸环罚字(2015)575号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程序行政审判司法审查过程中,“日处罚”行政行为的依据目前人民法院司法审查尚无定论,已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按日处罚的决定。
因收1580万元“天价环保罚单”而备受关注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改。从咸阳市环保局获悉,6月12日上午10时,陕西煤化能源长武县二甲醚项目已全线停产。(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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