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山东省着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2015/9/2 9:27:30       

    山东省发改委近日连续发文,要求控制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研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按照发改委等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山东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44亿吨标准煤左右;2014-2015年,能耗增量控制在1800万吨标准煤,年均增速控制在2.2%;到2017年,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

  山东省是能源消费大省,能源消费占全国总消费量的近十分之一,特别是能源消费长期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比重过高。2012年,全省煤矿消费量占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的75%以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占全国煤炭消费的12%左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山东省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愈加明显,能源供应持续偏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通知明确,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与2012年相比实现“由增转减”;2016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到2017年,实现国家下达给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目标。

  具体减量指标将分解落实到全省17个市。重点企业煤矿减量认为由各市结合省下达的目标,分解落实哦重点耗煤企业。

  为实现上述目标,通知提出了一下几项重点任务: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着力开展重点节能工程,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稳步实施煤化工、焦化、工业窑炉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改造,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实施“外电入鲁”和增加天然气供应,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强化能评和环评约束,着力消化未纳入统计的煤炭消耗。(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