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环保部第二次受理苏新能源和丰有限公司40亿标准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评。
据悉,环保部于2014年10月首次受理该项目环评申请。2015年1月,环保部发文不予批准其环评申请,并提出该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匮乏,未结合流域水资源变化趋势、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情况,充分论证项目取水对下游居民用水、生态用水和农业用水的影响。
二、项目工程分析未结合各废水处理单元排水水质和各工艺单元用水需求,论证生化系统深度处理、回用水处理系统和高浓盐水处理系统反渗透、浓盐水蒸发结晶等单元的环境可行性。
三、报告书未结合工艺产生的灰渣、盐泥特点论证处置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靠性。
四、废气治理措施论证不充分,报告书预测项目投产后区域大气中二氧化氮、硫化氢、酚浓度超过相应标准要求。
五、报告书未从节水、节能、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方面进行煤气化工艺比选,说明所选工艺的环保及清洁生产水平的先进性。
六、报告书未结合区域地下水特征提出针对性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该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和丰工业区内,总投资289.97亿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为44.82亿元,占总投资的15.46%。项目利用当地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碎煤加压气化和粉煤气化组合工艺,甲烷化工艺采用戴维公司(DAVY)甲烷合成工艺和大连化物所甲烷合成工艺,年产40亿方天然气。(来源:国家环保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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