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了解到,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国华盘电2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华北电网、市电力公司,天津国华盘山发电公司:
天津国华盘山发电公司《关于2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的请示》(国华盘山经〔2016〕6号)收悉。按照电价政策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华盘电2号机组煤炭清洁利用改造工程已经投入运行,超低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津环监验字〔2015〕第083号)。自2015年12月11日起,对该机组统购的上网电量给予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的支持。
二、天津国华盘山发电公司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监管,稳定在线监测系统。对经市环保、市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污染物排放超标时段电价加价收入,按照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编辑:骆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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