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交通建设管理单位优先选用本地钢企业生产的优质钢材料产品,支持新疆钢铁企业化解过剩产能。
2016年,自治区计划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4个,计划投资260亿元。交通运输厅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根据今年的项目施工情况,详细测算钢材使用量,及时对接本地钢材企业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同时积极引导施工企业,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选用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钢材。
交通运输厅要求积极推广钢结构型在新疆公路建设领域应用。鼓励设计单位在公路桥涵和客运站场及客运枢纽等房建工程中优先选用钢结构;在水毁抢修、应急物资储备、便桥搭设等方面尽可能使用或采购钢制波纹管涵,加大用钢量,形成新的钢材需求市场。
交通运输厅还要求建设管理部门加强计量支付管理,严禁拖欠材料款,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订购钢材、提前预付材料款的方式采购项目建设用钢材,帮助当地钢材企业尽快渡过难关;完善招标文件编制和合同条款,将使用当地建材等方面的要求纳入合同条款中约定,确保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最大限度地使用本地生产的钢材。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钰博 审校:骆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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