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称,今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逐步形成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推动实施居民用电峰谷电价政策。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推进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直购电市场化交易,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今后将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及时反映煤炭价格和成本变化情况,加强供热中间环节成本监管,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理顺煤炭、热力价格关系。
推进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合理确定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完善价格政策,促进采用“电采暖”“煤改气”和“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供热。
(来源:新文化报 编辑:崔亚 审校:骆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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