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开始至10月20日,湖南将组织对省监管煤矿企业进行落实煤矿276个工作日制度、治理超能力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日前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煤监局已联合发文,对拒不整改或3个月内2次或2次以上发现有超能力生产的煤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函告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在媒体予以曝光。
本次督查内容为各原煤公司和矿井是否制定276个工作日计划并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产能;煤矿企业是否按照重新确定的产能调整煤矿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月度产量是否超过月度生产计划的110%;法定节假日和周日是否安排停产放假,实行弹性工作日制度的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方案并报局备案;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煤矿是否严格落实停产停建措施等。
本次督查按10%的比例检查煤矿。检查中如发现煤矿存在超能力生产行为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的规定实施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其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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