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出台,山西电力体制改革再出新举。
山西省将组建相对独立的山西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山西省电力公司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相对独立。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是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组成的有限公司。交易机构名称为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发起成立时的股本构成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持股70%,参股企业选择中央驻晋发电集团和省内发电集团及电力用户5—6个。注册资本为1亿元。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为省内唯一、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市、县级不再设立交易机构。交易机构面向省内外开放,与北京等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合理衔接、互不隶属、相互开放。
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在省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省政府授权的电力监管部门及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今后,在探索运行的基础上,电力交易机构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收更多的市场主体参股,将电力交易机构改组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为维护山西电力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反映电力市场各方意愿,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未来,山西省将组建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将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售电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各类别市场主体选派代表参加。初期规模设定为17人,拟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名,其中由1名副主任委员兼任秘书长。市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在派出单位领取薪酬。
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包括:发电企业代表委员4名、电力用户企业代表委员4名、售电企业代表委员4名、电网企业代表委员3名、交易机构代表委员1名、第三方机构专家委员1名。每届委员任期3年。(来演: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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