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1月10日起,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实现价格公开透明。
通知要求,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通力合作,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出台。一是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特别是做好冬季用气高峰供应工作。二是保持化肥市场基本稳定。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妥善协商具体价格,对用气量大或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价格给予适当折让,折让幅度与停供、断供时间和气量挂钩;对转型期确有困难的化肥企业给予适当价格优惠,确保平稳退出。三是加强天然气市场监管。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化肥用气价格和化肥市场价格监测,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化肥用气价格放开不会导致价格明显变化,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当前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形式宽松、竞争激烈,且化肥用气与其他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不大,化肥用气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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