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山西省发改委日前印发通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3.2分。这是今年以来山西第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降低每千瓦时6.64分,预计每年可为一般工商业用户减负13.3亿元。
据了解,一般工商业电价主要涉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现行销售电价分类中电价水平最高,是降低用能成本的关键。去年,山西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中,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用电的电价为每千瓦时0.6635元。
截至目前,山西分三批次采取6项措施,累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6.64分,降幅超过10%。其中,第一批自4月1日起执行,每千瓦时降低1.59分;第二批自5月1日起执行,每千瓦时降低1.85分;第三批自7月1日起执行,每千瓦时降低3.2分。6项具体措施包括临时性降低山西电网输配电价,将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7%下降到16%,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25%,停征地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降低超出标杆电价的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利用电网企业输配电增量收入等。
山西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山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量共计200.78亿千瓦时,以此计算,降价政策每年可为一般工商业用户减负13.3亿元。
为保障降价红利真正惠及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山西还将采取系列举措,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特别是在一些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和政策截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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