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煤矿超能力核查的相关文件,文件针对全省生产煤矿超能力和超层越界等开展核查,核查时间自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具体核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上一级公司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产计划,煤矿是否超能力制定生产计划。煤矿2017年原煤产量是否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10%,2018年月产量是否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煤矿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
文件明确,本次核查工作组分为省级核查组、市级核查组和集团公司核查组同步展开核查工作。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和省国土厅组成12个省级核查组;各市煤炭局、国土局、煤监分局(站)组成市级核查组;省属五大煤炭集团公司和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分别成立集团公司核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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